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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
发布时间: 2024-04-10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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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的意见,提出的第一项举措即为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第一议题”制度,要求各级党组织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等会议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研究部署、推动落实。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是学习贯彻党的创新理论的重要抓手,是持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强化党员干部思想淬炼的有效途径。

列宁曾经指出:“只有以先进理论为指南的党,才能实现先进战士的作用。”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先进性,首先体现为思想理论上的先进性。新时代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和与时俱进的指导思想,是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的根本所在。理论上清醒,政治上才能坚定,干事创业才有底气、才有力量。确保全党思想、意志、行动统一,最根本的就是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议程”、重中之重,自觉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学习贯彻新思想是一个日积月累、常学常新的过程,在深化内化转化上持续用力,既需要党员干部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也需要良好的制度来约束督促。建立健全“第一议题”制度,既能督促党委(党组)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又能切实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促使广大党员干部将学习贯彻新思想作为一种政治追求、一种工作方式、一种生活习惯,持之以恒深学细悟、真信笃行,推动学习贯彻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

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是关键。只有学懂弄通,才能用好做实。要发挥领导干部领学促学作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应率先垂范,把学习贯彻新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为会议“第一议题”,认真制定学习计划,全面领会精神要义。党委(党组)书记作为开展“第一议题”学习第一责任人,要带头领学督学,强化跟踪指导,对学习主题、内容、过程、效果负责。要丰富拓展学习载体方式。深化运用“五学联动”机制,采取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读书班等多种形式,分层级开展学习研讨,着力扩大学习覆盖面。把日常学习和专题研讨、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针对不同群体“量身定制”学习平台,充分调动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学习入脑入心。要努力提高学习实效。弘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坚决防止学习走形式装样子,避免简单“念文件”“说套话”。坚持多思多想、学深悟透,既全面学习领会新思想的科学体系、核心要义、实践要求,又联系实际、立足岗位,干什么就重点学什么、缺什么就重点补什么,做到知其言更知其义、知其然更知其所以然。

学习的目的全在于运用。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必须把学习成效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的高度自觉,转化为做好本职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生动实践。要进一步固本培元、凝心铸魂。通过“第一议题”学习,夯实对党绝对忠诚、政治上绝对可靠的思想根基,增强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政治自觉,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到与党中央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要及时跟进推动落实。对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因时因势作出的重要指示批示,认真研究落实举措,探索构建“学习、落实、督办、评估”闭环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实行清单管理,常态化开展落实情况“回头看”,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应。要把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与正在开展的工作融合起来。把握好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工作实际,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思路、细化为任务举措、实化为具体行动,用党的创新理论指导实践、攻坚克难,推动事业不断取得新进展。

(本文刊载于《中国纪检监察》杂志2024年第0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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