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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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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通过省级2018年度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工作
发布时间: 2019-02-27 11:38    来源: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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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月22日至23日,四川省审计厅副厅长、岷江流域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康东进率河长制湖长制省级考核组11人来乐,通过现场查看档案资料、现场抽查河湖点位、召开2018年度工作考核汇报会等形式,对乐山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行考核。乐山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青衣江(乐山段)河段长阿刘时布,乐山市副市长、岷江(乐山段)河段长陈长明出席汇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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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组对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各项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并指出,要正确认识年度考核意义,严格统一标准,坚持问题导向,促进整改落实。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到位;对前期尚未整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要进一进明确责任,强化协助配合,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工作按计划推进。

现场抽查

阿刘时布表示,我市将以此次考核为契机,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工作取向,始终把河长制湖长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实抓好不断创新工作举措,加强工作力度,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幸福美丽新乐山添砖加瓦。

年度工作考核汇报会

2018年,我市全面落实市县乡三级河(湖)长管、治、保“三位一体”职责,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实现河(湖)长责任层层压实,设立市县乡村组五级河长6676名、湖长2459名。探索“企业河长”制度,落实企业环境保护责任,聘任“企业河长”18名。出台一河一策治理管护方案218个,制发《乐山市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市管15条主要河流2018年度工作清单》,把设计灌面1000亩以上的111条渠道、已成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的1425个水塘全部纳入市级湖长制名录,确保每个水域责任主体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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