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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河长办召开河湖清“四乱”专题会
发布时间: 2019-05-07 10:27    来源:市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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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29日,市河长办组织召开河湖清“四乱”专题会,研究解决《2019年四川省河长制湖长制第一次暗访督查问题清单》中涉及我市河湖“四乱”问题。乐山市河长办主任、市水务局局长金玉梅,乐山市河长办副主任、市水务局副局长刘洪斌,市中区、五通桥区、犍为县政府分管领导、河长办负责人,市级相关部门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上,市河长办对督查中河湖“四乱”问题进行了通报,要求相关区县逐一对照问题,细化整治方案,认真抓好整改,同时举一反三、查漏补缺、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四乱”问题。相关市级部门要加强指导,强化督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金玉梅强调:一要高度重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各区县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要结合这次督查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把握时间节点,细化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扎实推进工作。二要摸清情况。河湖“四乱”问题很多是过去遗留下来的问题,追溯时间长,涉及部门多,处理难度大,点多面广,各地要认真摸清情况。三要制定方案。各地要认真研究,制定可行方案,做到方案具体、科学可行。要制定“一乱一策”,整治过程中,要讲政策、讲原则、讲方法,要充分发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作用,加大人力物力保障,针对具体问题制定“一乱一策”长效解决机制,按照省河长办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整改,解决好河湖“四乱”问题。四要常态巡河。县级河(湖)长定期开展巡查督导,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管护治理工作,逐步形成各部门、各区域共抓共管共治管护合力。基层河(湖)长要分级分段强化河湖日常巡查管护,落实巡河保洁人员,常态化清除沿岸垃圾杂物,清理打捞水面漂浮物等,做好河湖日常保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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