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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四川乐山:建好水生态文明城市 让一江清水造福一方百姓
发布时间: 2018-11-13     来源: 市水务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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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四川,乐水乐山。乐山素有“百河之市”之称,河流水系发达,水库湖泊众多,是四川省河网密度最大的地区之一,也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水源涵养地。市境内有大小河流800余条,河道长度达5000公里,江河、库湖水域面积达600平方公里,湿地面积达253平方公里。乐山中心城区由岷江、大渡河、青衣江三江环绕,与乐山大佛隔江相望,融佛、山、水、城于一体,是“半城山水半城绿”的生态之城。近年来,乐山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和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重要理念,坚持生产生活生态统筹、水域水量水质并重、预防保护治理齐抓,全力推进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有效推动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奋力交出乐山水生态文明建设的“绿色答卷”。

一、始终坚持“三个到位”

乐山市着力完善组织、制度、宣传等体系,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试点的工作格局。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按照“政府主导、领导挂帅、以上率下”要求,成立以市政府负责同志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试点工作推进小组,并结合河长制、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等工作,及时调研督导、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同时把水生态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干部政绩考核、部门目标管理考核挂钩,为试点工作责任化、长效化开展提供有力保证。二是方案编制到位。结合水利部有关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意见精神,因地制宜编制《乐山市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实施内容、保障措施等,并将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评估指标体系、示范项目等细化分解,进一步明确试点工作“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三是宣传发动到位。整合市级媒体资源,常态开辟专栏、专题,制作刊播水生态文明建设公益广告,抓住“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契机开展群众性主题宣传活动,推动水生态文明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大力宣传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有效提升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率,在全市上下营造了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氛围。

二、始终注重“三类保护”

坚决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完善水资源管理、水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制度,提升水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一是注重水资源保护。严格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控制“三条红线”,编制《乐山市主要河流水资源保护规划》、《乐山市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纳污能力核定和阶段限制排污总量控制方案》,启动市境内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的水功能区划定,全市重要水功能区水质合格率保持在80%以上。二是注重水环境保护。推行水环境生态补偿机制,在省级11个生态补偿断面基础上,新增11个市级生态补偿断面,全市发放水环境生态补偿金3500余万元。广泛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实施河湖岸线垃圾、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河道违法建筑等常态化治理,累计关闭取缔砂石场40余家,拆除侵占河道违法建筑5500余平方米,中心城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三是注重水土功能保护。以“绿秀嘉州”行动和“三百水利工程”为抓手,全力推进竹公溪生态湿地、河湖连通工程、水生态涵养修复、岷江大渡河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示范等重点项目,近年来全市新增营造林150余万亩,治理水土流失近500平方公里,桫椤湖湿地公园通过国家验收,大渡河湿地公园跻身国家试点之列。实施水电站在线监测监控,水电站生态下泄流量得到规范执行。

三、始终统筹“三大结合”

我们坚持把水生态文明建设同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推进,持续增强群众获得感。一是河(湖)长制工作相结合。在市、县、乡、村、组五级全面推行河长制,全市设市级河(段)长30名、县级317名、乡级553名、村级2629名、组级3147名。按照“一总图、四清单”的思路,组建专家团队编制“一河一策”治理管护方案,从严控制湖泊水资源开发利用,全面加强河湖管理保护。全市各级编制《全面落实河长制工作方案》231个、《“一河一策”治理管护方案》218个,对所有河流均形成目标清单、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二是与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相结合。编制《乐山市“十三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十三五”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及岷江、大渡河等多个流域防治方案,全力攻坚水污染。开展造纸、印染、电镀、磷化工等行业专项治理,关闭取缔各类“散乱污”企业1776户,治理改造1000余户。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重新划定,全市禁养区内关闭搬迁养殖场(户)2300余家。实施城镇污水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已覆盖乡镇154个,占应覆盖乡镇数的73%。以今年上半年为例,乐山市4个国控、2个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83.3%,劣Ⅴ类水质全面消除;38个市控断面水质达标28个、较上年同期增加6个,劣Ⅴ类水质4个、减少7个,县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三是与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相结合。以中央和省环境保护督察为契机,全面推进涉水环境问题整改。如去年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指出沐川县土法造纸作坊严重影响沐溪河、龙溪河等水质,列为省挂牌督办的10个重点突出环境问题之一。乐山市及时采取疏堵结合办法,建立产业调整帮扶资金予以定向扶持,提前半年实现全部关闭,该县境内沐溪河、龙溪河等多条河流水质得到明显改善。针对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隐患,周密制定“一张网、双水源、互备用”方案,同时压茬整治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

四、始终融入“三次产业”

                                                       东风堰

乐山市坚持“旅游兴市、产业强市”这条发展主线,统筹处理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水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三次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一是融入旅游主导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绿色打底、山河为骨、文化为魂”,将旅游业作为全市主导产业来培育,规划建设“一湖五湿地”“三江六岸”等项目,延伸水生态价值链条,拓展全域旅游发展空间,为旅游高品质发展提供新动能。全市创建国家水利风景区4处,东风堰成为全省首个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去年,乐山市旅游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12%,旅游对服务业的贡献率超过40%。二是融入工业集约发展。针对乐山市工业布局分散、高耗能产业比重大等现状,加快构建“一总部三基地”新型工业格局,以乐山国家级高新区总部经济示范区为龙头,加快五通桥循环经济示范区、犍为临港产业示范区、夹江军民融合产业示范区三个基地建设,积极运用新技术、新装备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动节水节能降耗,近年全市累计淘汰水泥、焦炭、铁合金等落后产能700余万吨,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五年累计下降33%。三是融入农业节水发展。加快转变现代农业发展方式,创新推进农业与水生态环境融合发展,积极采取工程节水、品种节水、农艺节水等措施,统筹开展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和山丘区小水窖、小水池、小塘坝、小泵站、小水渠等“五小水利”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保水蓄水、精准滴灌能力。目前,全市有效灌溉面积面达211万亩,节水灌溉面积达100多万亩,灌溉水综合利用系数由原来的0.4提高至0.47。

五、始终强化“三项保障”

我们坚持从全局出发,从立法、投入、监督等方面完善保障举措,不断凝聚护水治水兴水的强大合力。一是强化立法保障。抓住省人大常委会赋予地级市生态保护、城乡建设管理等立法权限契机,科学编制立法计划,加强生态环保领域立法工作。去年,乐山市出台首个实体性地方法规——《乐山市中心城区绿心保护条例》,城市绿心保护实现有法可依,目前正在开展《乐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为完善地方水生态保护法规体系、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提供重要法治支撑。二是强化投入保障。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完善政银企对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水生态治理项目建设,运用PPP模式、专项债券等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重点用于岷江、大渡河、青衣江等流域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目前,已新生成125个、总投资137亿元的水生态环保项目。积极探索乡镇污水治理新模式,以市为单位统一打包,推行乡镇污水处理设施投资建设运营一体化。三是强化监督保障。加大试点工作动态督导、专项检查,对督查发现的问题,挂牌督办,及时整改。突出问题导向、民生导向,在市级主流媒体开设“环保曝光台”专栏,结合群众举报,瞄准典型案例,曝光群众身边的水污染等环保问题。累计受理涉及水环境的监督投诉170余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达100%。

水生态文明建设非一朝一夕之功。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民生导向,不断完善有利于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制度体系、目标体系和责任体系,不断汇聚推进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强大合力,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优美的水生态环境,提供更多优质的水生态产品,让一江清水更好地造福乐山百姓。(作者系乐山市人民政府市长张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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