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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发布时间: 2018-11-13     来源: 国资财务科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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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水务局2017年部门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水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9个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水务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水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编制全市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市水资源总体规划、流域规划和专业规划,制定全市和跨县(市、区)中长期供水计划和年度供水计划、水量分配方案和旱情紧急情况下用水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有关全市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利用和论证工作;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发布全市水资源公报。

4.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编制全市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监测江河湖库水质、水量;审查排污口的设置和改扩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水功能区划;审核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意见;监督管理城镇自备井。

5.组织编制乐山中心城区供水规划;指导各县(市)区供水规划,指导全市供水行业服务标准的实施,监督城镇(乡)供水运营工作;组织指导城市非居民用水超计划或超定额加价收费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镇(乡)供水设施的新建、改建和扩建工作;指导城镇(乡)供水行业安全生产;指导全市应急供水管理工作。

6.组织拟订水务行业经济调节措施,研究提出水务行业有关价格、税收、信贷、财务等经济调节建议;指导编制全市水务行业建设项目资金计划;受委托监管市级水务行业国有资产。

7.指导全市水利基本建设并实施行业监督管理;负责小型水利工程建设审批,初审、转报大中型水利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或跨县(市、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大坝、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的监督,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

8.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全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小型水利工程移民工作;承担市政府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日常工作。

9.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指导水土流失监测、综合防治和水利工程绿化工作。

10.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全市防汛抗旱和水务应急管理工作,对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利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1.组织河长制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事务性工作;承办地方电力事务性工作。

12.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负责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河长会议、总河长办公室确定的事项;拟制全市河库管理工作方案、相关制度及考核办法;督促市级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落实责任、协调联动,共同推进河库管理保护工作;督促县(市、区)同步全面落实河长制相关工作,并对县(市、区)河库管理保护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13.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水务行政复议的受理和行政诉讼的应诉工作;查处重大涉水违法事件,协调、仲裁跨县(市、区)水事纠纷。

14.采砂的统一监督管理工作。

15.指导全市有关水务项目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水务项目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16.指导全市水务行业发展、改革、稳定工作及队伍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水务行业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工作。

17.承担市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8.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水务局部门总编制298个,其中:行政编制 34个,事业编制264个;截止2017年底,在职人员总数262人,其中:行政33人,事业229人;离休3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7年财政资金收入82629562.63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5314937.57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17314625.06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7年财政资金支出82629562.63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93869.09元,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47054389.21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8881304.33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7年年初基本支出预算23305602.48元,市级项目支出预算22015300.00元;中期评估安排财政专户超收资金300000.00元,基本支出调整预算1130844.9元。

(二)机关执行管理情况。

2017年机关基本支出总预算12028051.21元,项目支出总预算22220345.50元。1-6月基本支出6517728.02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54.19%;项目支出4250687.8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19.13%。1-9月基本支出8803321.09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73.19%;项目支出8846017.37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39.85%。1-11月基本支出10365857.74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86.18%;项目支出11456162.45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51.56%。1-12月基本支出11973132.49元,基本支出预算执行率99.54%;项目支出15947733.31元,项目支出预算执行率71.77%。

2.机关“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250000.00元,中期预算调减120000元,当年支出87253.00元,同比下降17.62%,预算执行率为67.12%;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年初预算200000.00元,中期预算调增8万元,当年支出280000.00元,同比下降16.15%,,预算执行率为100%,机关车辆运维费实现三年连续降低。

3.机关节能降耗

2017年水电费支出205636.28元,同比降低13.70%;2017年汽车燃油费支出117517.46元;较2016年增加64198.46元;同比增长120.40%。

 

4、部门执行进度滞后、结转资金及应返还额度和规模较大的形成原因:(1)四川省乐山市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2016-2018年)饮用水源地水质取水户水量监测设备采购与集成项目和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自动监测站设备采购及集成项目因招标流标,影响项目的实施进度,导致项目资金支付滞后。

(2)水利建设项目受汛期和灌区用水情况的影响,导致许多项目在春灌和汛期无法正常施工,形成年末结转资金。(3)项目建设中的占地协商、财评、公开招投标等程序耗时而复杂,造成项目资金支付滞后。

5、绩效评价对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指导意义

部门将把此次绩效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坚持“统筹兼顾、保障重点、勤俭节约”等原则,在确保基本人员开支和正常运行支出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水利事业发展,让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全过程。

(三)综合管理情况。

1.非税收入情况

2017年完成水资源费市级留存收入31411260.76元,本年预算收入计划24000000.00元,超收7411260.76元;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收入2491312.00元,本年预算收入计划800000.00元,超收1691312.00元;完成节水办超计划用水加价水费303679.00元,本年预算收入计划280000.00元,超收23679.00元;直属水管单位渠道占用及门市出租收入等448745.04元,本年预算收入计划416400.00元,超收32345.04元。

2.政府采购实施计划

部门严格按照财政要求编制年初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涉及工程类、货物类及服务类的多个项目,包括: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项目、青衣江(乐山段)综合治理总体方案采购项目、岷江(乐山段)15条市管河流综合治理概念性方案编制等,同时部门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山市2016年-2017年政府集中采购及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及乐山市财政局《关于乐山市本级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服务)有关事宜的通知》的要求,做到应采尽采。

对于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政府投资项目,机关专门制定印发了《乐山市水务局机关及直属事业单位招投标、政府集中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政府投资项目内控管理有关规定》,并立即委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建立施工单位备选库、造价咨询机构备选库、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备选库,进一步规范了部门自主实施的项目流程,目前,部门项目内控管理有条不紊,实施效果较好。

3.资产管理

自2016年起,我部门各单位将资产管理纳入到内部控制建设中,结合各单位实际重新修订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定期对资产进行全面盘点。资产的新增、处置均按相关流程办理,基本做到账实相符。

4.信息公开

部门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预(决)算和部门绩效目标均在市财政批复预(决)算后20天内,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预决算公开专栏和部门门户网站财务管理专栏面向全社会进行长期公开。

5.财政监督

2017年,我局接受了市纪委一级廉政风险岗位抽查审计和市委第五巡视组的巡查,针对检查组提出的票据报销不规范、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等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出台印发了《乐山市水务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进一步筑牢机关财务监督防线。 

我部门每年对直属事业单位开展内部审计,查找问题及潜在风险点,督促问题单位及时整改,建立问题台账,进一步从源头上遏制违规违纪现象。

(一)评价结论。

2017年预算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市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市级部门预算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编制,及时报送财政,预算编制质量较高,项目支出基本做到提前细化,项目建设进程加快,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部门结余结转资金较上年大幅减少。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省、市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预算,部门三公经费压缩比例达到预期目标。机关逐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照财务会计制度核算,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各单位对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标准自评:高中水库管理处 96.74 分,跃进渠管理处94.7分,东风堰管理处93分 ,沫江堰管理处92.31分,青管局97.5分,水务局机关 89.86分。

(二)存在问题。

1、部门项目预算执行进度较慢。

2、下属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绩效评价开展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尚在摸索探索阶段,对绩效管理工作还缺乏具体的、科学的方案和方法,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绩效自评、绩效管理等工作未纳入常态,绩效评价质量不高。

(三)改进建议。

1、科学组织、规划先行,合理制定项目规划和资金计划;做好项目前期工作,为水利项目的深入实施夯实基础,确保项目的按时开工;项目实施中,不断加强与财政、审计、施工单位等多方沟通,让水利项目能按期开工、如期竣工。

2、加强对下属单位的绩效评价工作指导,提高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质量。

3、建议财政中期调整预算执行时间合理安排,避免出现调整预算执行集中在年末,导致一些项目无法当年实施,结转资金量较大。

4、建议财政进一步优化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使各项评价指标更易量化、更加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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