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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高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发布时间: 2019-03-14     来源: 市水务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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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规定,乐山市高中水库管理处委托第三方机构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完成了乐山市高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并根据上述文件要求于2019年1月12日在乐山市组织召开了验收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建设单位乐山市高中水库管理处,设计单位及方案编制单位乐山市水利电力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监理单位四川省倍升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施工单位重庆市黄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等单位的领导、代表及特邀专家共16人。验收组认为:建设单位编报了水土保持方案,开展了主体工程建设的监理工作,水土保持法定程序基本完整;按照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保持设施运行正常;运行期间的水土保持后续管理维护责任落实,水土流失防治指标基本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并按规定缴纳了水土保持补偿费。项目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乐山市高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附件:1.乐山市高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

2.乐山市高中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建设单位:乐山市高中水库管理处

联系人:黄智联系电话:15082211178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及联系方法

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名称:四川省水利科学研究院

联系人:安萍联系电话:15520305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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