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乐山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乐府办发〔2018〕26号)《乐山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关于2023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乐水保委〔2024〕5号)现将2023年度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公示如下:
市中区、五通桥区、沙湾区、夹江县、沐川县为一等次。
井研县、马边彝族自治县、犍为县、金口河区、峨边彝族自治县、高新区管委会为二等次。
峨眉山市为三等次。
特此公示
乐山市水土保持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