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
首页 > 专题专栏 > 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 > 新闻中心
当好“四员” 共管河湖——乐山市聘任政协委员担任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员
发布时间: 2024-04-15 04:28    来源:市水务局
打印 分享到 :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为进一步深化河湖长制,拓宽监督渠道,提高河湖长制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更好地接受社会监督,乐山市创新探索“河湖长制+政协委员”工作机制。4月11日,乐山市举行政协委员担任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员聘书颁发仪式。市政协副主席张旭东向11位市政协委员颁发乐山市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员聘书。

通过聘任河湖长制社会监督员,利用政协有事来协商等平台,充分发挥政协委员社会地位高,多为各行业界别优秀代表的优势,当好“示范员”,为河湖管治工作贡献智慧和力量;充分发挥政协委员广泛接触群众,联系面广的优势,当好“宣传员”,宣传普及河湖长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工作规定;充分发挥政协委员文化水平高,专业知识强的优势,当好“引导员”,引导群众支持、参与河湖管护工作;充分发挥政协委员责任意识强,监督渠道多的优势,当好“督导员”,提醒、督导相关河湖长或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尽责,收集干部群众对河湖长制工作的意见和诉求。

我市将以此为契机,充分用好“河湖长制”平台,拓宽思路,积极探索“河湖长制+N”新举措,整合资源,凝集力量,不断提升河湖管护和治理水平,加快乐山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图片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