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
首页 > 专题专栏 > 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 > 工作简报
马波书记调研督导岷江流域河湖长制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7-26 08:46    来源:市水务局
打印 分享到 :

  7月22日,市委书记、市总河长、岷江流域(乐山段)市级河长马波实地调研岷江一级支流茫溪河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并召开岷江流域(乐山段)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会议由市政府副市长、市总河长办公室主任陈长明主持。市级河长罗新礼、夏玲,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负责人,岷江流域(乐山段)县级河长参加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四川省2021年岷江流域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议精神,通报了水环境问题整治情况,相关区县汇报了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情况,马波书记作了重要讲话。
  会议强调:保护江河湖泊,事关人民群众福祉,事关民族长远发展。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落实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
  一、坚定扛起河湖管护治理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河湖管护治理的政治责任和历史使命,坚持源头治理、科学治理、依法治理,持续开展“增、改、建、治、法、清、防、宣”(增绿、整改、建设、整治、执法、五清、防治、宣传)工作,推动河湖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二、全力整治涉水环境问题。要聚焦中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涉水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改,落实工业、农业、生活三大水体污染源防治措施,严防问题反弹。要找准症结,精准施策,强力推进水环境污染问题挂牌整治、持续整治、强力整改、销号清零。要动真碰硬开展执法检查,依法严厉打击涉水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将工作重点从规模以上河流向中小河湖、农村河湖延伸。
  三、加快补齐涉水基础设施短板。要坚持“挂图作战”推进水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加快建设乐山市城市生活垃圾环保发电二期项目,全面推进城乡污水及截污管网配套建设,对已建成的污水处理厂要加强运营、管理、监督,保证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四、坚持岸上岸下同管共治。各地要依托河道岸线划定成果,科学编制保护规划,修建生态河堤,将江河流域治理融入当地城乡建设、旅游休闲、产业发展,加快项目规划建设。要大力推进产业绿色化改造,加快园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建设。要做好生态增树增绿,对重点河段治理科学研判,探索实行土地流转、培植水生植物、实施生态工程、深化“绿秀嘉州”等方式,实现河湖“长治久清、水清岸绿”。
  五、推进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建设。要以县为单元整体推进岸线减排、河湖清障、清淤疏浚、生态护坡等系统治理。开展“五清行动”(清河、清渠、清沟、清路、清院),解决农村脏乱差问题,达到“路整平、地扫净、服务好、治污染、面貌新”的要求,力争成功创建1个以上省级河湖管理保护示范县。
  六、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河长制实质是责任制,各级河湖长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定期巡、从严管、督到位,强化“清单制+责任制”管理,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落地。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河湖管护主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存在问题,巩固齐抓共管良好势头。各级河长办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做好组织、指导、协调、督察等工作,推动工作落地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加大暗访督查力度,对河湖长制推进的重要环节、重点任务进行跟踪问效。
  七、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组织开展河湖长制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党校、进院校、进企业、进单位“七进”宣传活动,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影响力,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剖析曝光不良典型,推动河湖管理保护意识深入人心,让广大群众成为“参与者”“监督者”,切实推进全民治水、共治共享。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