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河湖长制由“有名有责”向“有能有效”转变,马边彝族自治县河长制办公室在宣传引导上着重下功夫,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河湖长制“七进”宣传活动,引导群众成为河湖保护的参与者与践行者。2022年9月8日,县河长办开展河湖长制“进机关”活动,走进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宣传河湖长制,全县检察干警集中学习了《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
县级河长李涛检察长在活动中指出:一是要抓好落实,全院干警要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生态优先理念;二是强化群众引导,要通过河湖长制“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加大基层群众对河湖保护的氛围,引导群众成为河湖保护的参与者与践行者。三是要加强网络宣传,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号等途径积极转发《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的相关图解、立法背景、巡回宣讲活动简报信息等重要内容,增加社会关注度,提高群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与参与意识,让河湖意识深入人心。
此次河湖长制“进机关”学习活动,使全县检察干警了解河湖长制条例的出台背景、立法进度、立法目的,根据对重点法条的详细解读,进一步掌握河湖长制组织体系、各级河湖及部门工作职责、工作运行机制及监督考核办法,为下一步河长制推进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