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减轻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各企事业单位临时超计划用水负担,经中共乐山市水务局党组第16次会议研究,决定自2020年1月起至新冠肺炎疫情结束之月止(以相关部门正式通知为准),免征乐山市主城区范围内非居民用水超计划加价水费。 特此公告
乐山市水务局 2020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