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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水务局关于乐山市第五水厂有限责任公司运行评估考核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0-03-12     来源: 市水务局 浏览量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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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城市供水条例》、《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运营单位运行监管办法》(川建发〔2012〕17号)规定,按照《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办事指南》要求,经乐山市第五水厂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乐山市水务局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乐山市第五水厂有限责任公司的供水运行评估进行复核。

经复核,乐山市第五水厂有限责任公司的供水运行评估评分达到要求,出厂水水质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 -2006),符合申报条件。为保证复核的公正性,增加复核的透明度,现将复核意见在乐山市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并接受社会监督。

2020年3月12日至2020年3月18日的公示期内,社会各单位及利益关系人与公众,对复核意见有异议、投诉或者举报的,请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有异议、投诉的单位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投诉、举报的公众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视为无效异议、投诉与举报。期间如未收到任何异议、投诉或举报,乐山市水务局将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申报对乐山市第五水厂有限责任公司供水运行评估进行审核。

联系地址: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

邮政编码:614000

联系电话:(0833)2428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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