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对象考察公示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评选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川建人教发〔2022〕263号)要求,经省评选表彰领导小组初审通过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现拟推荐乐山市水务局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集体,拟推荐金玉梅同志为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先进个人。
公示期间,干部群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2023年1月18日—1月29日)向局机关纪委反映。
联系人及电话:张光亮 2428238
乐山市水务局
2023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