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进入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网站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
首页 > 专题专栏 > 乐山市河长制办公室 > 新闻中心
树立上游意识 强化上游担当 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作出乐山贡献 ——乐山市召开市总河长全体会议
发布时间: 2022-06-22 08:39    来源:市水务局
打印 分享到 :

6月17日下午,乐山市总河长全体会议召开。市委书记、市总河长马波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总河长陈光浩,市委副书记、市副总河长蒋刚出席会议。担任市级河长的市领导,市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市委市政府秘书长及有关副秘书长,市总河长办公室成员单位、各县(市、区)和乐山高新区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了《2021年全省第二轮河湖长制暗访督察发现典型问题汇报片》,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及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学习了《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四川省水资源条例》和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河长制办公室工作规则(试行)》等规范性文件,通报了2021年度河湖长制工作省级考核结果,听取了市总河长办关于全市河湖长制工作情况汇报,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全市重点小流域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市林业园林局关于联络员单位履行职责情况汇报,沙湾区关于推进河湖管护治理工作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市管以上15条主要河流2022年河湖长制工作清单》。

会议对2021年度我市河湖长制工作,特别是在省级考核中获评综合得分、市级总河长等项优秀给予了肯定,对做好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对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我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了努力方向。全市上下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树牢上游意识,强化上游担当,坚定不移贯彻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方针,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强责任心落实好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促进全市河湖水质和生态持续改善,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守护好这一江清水作出乐山贡献。

会议指出,要坚持“科学、自然、人本、效应、可持续”原则,持续做好“增、改、建、治、法、清、防、宣”工作,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要深入持久开展清河、清渠、清沟、清路、清院“五清”行动,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管理维护,有效治理突出面源污染、岸线污水排放、黑臭水体。要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保护,一体推进长江“十年禁渔”、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天然林保护修复工程、城市公园水体专项整治,保护河湖水域岸线资源,建设全域美丽河湖。要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积极推动城乡一体化供水,加快推进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要深化跨界河湖联防联控,常态化开展联合巡查,加快推进《乐山市三江岸线保护条例》立法。要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开展“七进”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四川省河湖长制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增强群众爱河护河意识,把各方力量调动起来,形成人人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各级河湖长要切实扛起责任,各级河长制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同联动,推动河湖长制工作持续走在全省第一方阵。

会议强调,当前已进入主汛期,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强化底线思维,立足防大汛、抗大险、救大灾,坚持划片包干、网格管理,落地落实防汛减灾救灾“12个100%”要求,坚决打好防汛减灾安全度汛硬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