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市级各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水利电力工程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按照职称评审管理规定和工作安排,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现将2024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和评审专业
(一)人员范围
乐山市市本级企事业单位从事水利电力工程科学研究、规划设计、施工建设、生产运行管理等工作,且符合水利电力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任职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具备独立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如需委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应向评委会出具委托函。评议结束后,评委会将评审结果反馈委托单位。
(二)评审专业
本次评审专业包括: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水利工程管理、水利水电金属结构工程、水土保持、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工程、电力系统及自动化、电力运行、机电设备安装、电力建设与管理,共计12个专业。
二、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严格按照《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附件1)标准执行。
(一)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二)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三)工程师
具备博士学位;或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3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工程师。
三、申报方式
初、中级职称申报均采取网上申报和现场材料审核相结合方式进行。按照个人网上申报、工作单位审核推荐、主管单位审查的程序进行申报,个人和单位可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按个人、单位操作指南说明进行申报、审核。
申报网址:https://www.schrss.org.cn:8888/zcpsqd/home
网上申报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30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网上资料修改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0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评委会接收材料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4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四、评审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在规定时间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按系统要求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选择乐山市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进行申报,评价方式选择“申报评审”,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提交工作单位审核。
其他具备中级职称评审权限的评审组织,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提交主管主办单位,由主管主办单位登录系统按程序办理。
(二)单位推荐
申报人工作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审核人签字,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和审核时间,加盖单位公章。单位须成立相应考评小组,采取专家、领导、人事和纪检监察干部联审的方式,依据申报人员的人事档案、专业技术档案、业绩成果、日常考核和实际贡献等,对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择优进行推荐,并经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所在单位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上传《公示结果证明》和《单位综合推荐意见》,按程序推荐至上级部门审查。
《单位推荐报告》须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领导审签并加盖公章,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申报人取得现职称资格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和遵守职业道德情况(含年度考核情况)、能力业绩,以及单位审核和内部公示情况。
(三)复审推荐
主管单位登录系统,按照权限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提交评委会。
(四)申报受理
评委会办公室按规定受理逐级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主要审核申报资格、推荐程序、评审范围。
(五)组织答辩
申报初级职称无须答辩,申报中级职称应进行答辩,答辩采用现场自述+问答方式实施,答辩内容重点围绕申报人员工作业绩和发表(出版)的学术论文(专著),了解申报人员的专业知识、学术水平和工作能力情况。答辩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及乐山市水务局网站公示公告栏。
(六)评委会评审
评委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分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阅,并召开专家评审会,评审会议期间由市水务局机关纪委全程监督。
(七)公示
评审结果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及乐山市水务局网站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八)审核确认
评审结果公示结束,由市水务局将中级职称公示情况及相关材料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后发文。市水务局负责对初级职称相关材料进行审核确认后发文。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书面函告相关委托单位。
(九)办理相关手续
请各推荐单位在评审结果通知下发2个月内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并及时移交各申报人员所在单位,按要求存入个人档案,逾期未领,责任自负。未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其余评审材料一律销毁,不再保留、退还,请单位和个人自留原件,妥善保留相关材料。职称电子证书可自行登录“四川人社”APP查询并下载。
申报人员任现职称时间、工作时间和服务期的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所提交的申报材料,包括论文、著作、奖励、专利成果、项目报告、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调研报告、决策咨询报告等计算截止时间为网上申报截止时间。
五、评审费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初级职称评审费100元/人,中级职称评审费200元/人(包含答辩费60元),费用在推荐单位报送纸质材料时一并缴纳。
六、接收材料时间、地点
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职称系统所有申报上传材料须装订成册,所有材料必须与系统提交信息保持一致,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否则视为弄虚作假。凡未按要求报送材料或超过截止时间报送的,一律不予受理。
纸质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下午6:00
材料接收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东段203号610室
联系单位及电话:乐山市水务局组织人事科2428215
职称系统技术咨询电话:15982396484、18582368002(接听时段:9:00—12:00,14:00—18:00)
系统技术咨询邮箱:m18582368002@163.com
附件:1.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
2.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
3.XXX关于推荐XX等X名同志申报2024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初级)职称的报告(供参考)
乐山市水务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1:四川省水利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水利电力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pdf
附件2:职称申报评审材料规范.doc
附件3:XXX关于推荐XX等X名同志申报2024年度水利电力工程专业中级(初级)职称的报告(供参考).doc